多部委:稳妥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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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更多的商业银行有望纳入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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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显示,在国债期货跨部委协调机制下,稳妥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目前,我国有6家商业银行参与了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包括5家大行和1家外资行。
2020年2月21日,证监会、原银保监会等部门曾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提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试点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原银保监会在另一则文章中提到,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2020年4月10日,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正式启动。当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签订会员协议,成为其首批非期货公司会员。
2023年1月4日,渣打银行(中国)宣布,经相关监管机构同意,该行成为首家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在华外资银行。
今年4月发布的《2023年国债期货市场运行报告》显示,2023年,第二批银行、保险参与国债期货全面落地,投资者结构持续丰富。国债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成交占比为81.30%,持仓占比为92.79%,较2022年分别上升5.83、1.40个百分点,投资者机构化、专业化的特征进一步凸显。
报告称,第二批试点银行范围扩大至在华外资银行。渣打银行(中国)成为首家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在华外资银行,也是第一家以客户身份参与的商业银行。其于2023年1月正式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入市后参与策略多元,交易审慎稳健。推动在华外资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是落实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高水平开放战略部署的重要成果,有助于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市场发展展望”部分,上述报告提到,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是债券现货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有切实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此外,从境外市场看,公募基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也是国债期货持仓的主要力量。需持续推进更多银保机构入市,进一步提升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参与深度,助力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作为资本市场“定盘星”的作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副总经理刘绍统在2023年曾撰文表示,2020年以来,中长期资金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的步伐明显加快。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成为中金所交易结算会员,外资银行渣打银行作为第二批试点银行也已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首批、第二批保险机构有序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均已参与国债期货市场。
“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是国债现货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但其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的深度还需逐步深化。需持续推动更多银保机构入市,推进已获批银保机构深入参与国债期货业务,推动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各类中长期资金深度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提升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参与广度、深度和质量,在多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国债期货功能的发挥。”刘绍统同时表示。
2022年12月,时任银保监会国际部主任廖媛媛在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也表示,要通过完善监管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参加国债期货等业务试点,更多引入专业化的业务模式和流程、风险管理框架和人才,更好与中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除大行、外资行外,市场对股份行、中小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也有期待。上述文件提到,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处理系统,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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