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留”问问基民 迷你基金寻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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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去留”问问基民 迷你基金寻新“出路”)
证券时报记者 余世鹏
在基金产品数量突破1.1万只的大背景下,基金公司在产品清盘问题上有了新变化。
证券时报记者发现,自今年5月以来,多家公募接连修改旗下基金的自动终止合同条款,将清盘期限由50天延至60天的同时,还给迷你基金增加了“出路”,但无论是清盘还是转型或合并,均需征求投资者意见。
例如,南方基金7月10日公告,南方上证科创板芯片ETF将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该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相关议案。该基金成立于今年4月15日,截至7月3日,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该基金当前的合同自动终止条款为: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根据议案,上述条款修改为: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相关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
计划做出同样修改的还有广发中证2000ETF。根据广发基金7月8日公告,该基金决定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7月5日至8月5日,修改内容与南方上证科创板芯片ETF类似。广发中证2000ETF成立于2023年9月,截至今年7月3日,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
和上述ETF将最长清盘期限延长至60天不同,债券或偏股混合等基金规定的清盘期限本就是60天,有基金公司同样计划调整基金清盘的规定。
根据中银颐利混合基金7月8日公告,该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投票表决时间为7月6日至8月2日。根据议案,该基金的清盘规定拟改为: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相关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
更早之前提出修改合同的基金,如鹏华弘惠混合基金、银华中证500价值ETF、银华中证800增强策略ETF,相关议案目前已获得了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清盘是基金产品市场新陈代谢的必要前提,基金清盘早已成为常态。但基金公司对基金清盘的态度变化,却能反映出特定时期行业发展的思维变化。
“在合同修改后,基金清盘有了更多约束条件,除了将期限从50天延长到60天外,还从‘自动清盘’变成了‘有条件清盘’。”一家规模千亿以下的公募内部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称,这一变化,不仅是为了给基金公司救活迷你基金争取最大限度时间,还使得迷你基金多了其他“出路”,比如转型或份额合并。这使得迷你基金不只有清盘一条出路,还有了其他可能性。
上述基金合同修改也是有依据的。根据2014年8月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实际上,从基金公司自身角度来说,特别是产品数量众多的头部公募,对迷你基金的处理往往是清盘。比如,针对近期清盘的养老FOF,就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部分养老目标基金的保壳难度很大,费时、费力、费钱,做持续营销也是一个投入产出比不高的事情,清盘了反而更有利。”
那为何上述基金还主动申请延缓清盘?“对基金公司而言,迷你基金长期存在不仅是一种成本,更会影响到公司整体发展,基金公司此前更多是选择自动清盘。但别忘了,基金清盘还会涉及到投资者、渠道、托管行等多个主体,不能总是一清了之,需要对基金类型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一家中型基金公司市场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该人士进一步分析,基金迷你化是多种因素导致的,包括基金经理的操作、基金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场行情低迷等。就当下而言,市场行情已经历过此前几年的低迷期,一些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少亏损,如果这个时候选择清盘,不仅会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还会影响到基金公司与银行、第三方平台等渠道之间的合作。而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来征求基民意见,则会释放“考虑投资者利益”信号,会得到投资者的理解。
“这个时候稍微等等,可能会是更好的策略。如果行情能起来,只要基金还在,就有希望。对大基金公司而言,主动修改合同延缓清盘的基金,虽然只是各家公司迷你基金中的一小部分,但毕竟也是做出了新的尝试。”某位基金评价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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