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围绕助企帮扶出台了系列举措,力争做到服务不减、价格更优

2024年10月14日 | 小微 | 浏览量:69718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围绕助企帮扶出台了系列举措,力争做到服务不减、价格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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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近期,我们特别围绕助企帮扶,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这些举措的重点,就是要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优化营商环境,畅通融资渠道,力争做到服务不减、价格更优。”10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在国新办“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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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介绍了四方面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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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帮助经营主体缓解资金周转困难。

9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对续贷政策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包括允许银行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办理续贷,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等,以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缓解其融资压力。

“这项政策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小微企业,同时还阶段性地扩大到中型企业。”丛林表示,还需要再强调一下,符合条件的续期贷款不能单独因为办理续贷这个因素下调贷款分类,银行要加强风险管理,综合考量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续期贷款的风险分类。

二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丛林介绍称,这项机制的核心是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搭建起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在企业端,全面了解辖内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精准帮扶,切实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在银行端,疏通信息传递和资金传导的堵点和卡点。

“我们是希望,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的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都能通过这个机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这个资金是没有中间环节的,是直达的,融资成本也是合适的。”丛林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地金融监管局在推动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工作。重庆金融监管局日前表示,尽快推动建立市级、区县两级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委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协作,依托“信易贷·渝惠融”共享完善小微企业申报清单、推荐清单,持续完善首贷续贷模型推送机制,充分发挥县支局监管力量,确保金融服务直达速达准达小微企业。

三是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丛林介绍,在工程建设、外贸出口等相关领域,推动履约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来替代保证金。这项措施上半年已经帮助了52万家企业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周转压力。同时,还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采用“信用保障+保单融资”这种综合金融服务的方式,帮助众多出口企业减少后顾之忧。

四是完善尽职免责制度。今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专门发布了《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普惠信贷服务政策,开展尽职免责工作;在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时,应避免只追求程序及形式合规,应注重人员履职实质,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建设等。

“我们都知道,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关键,就是要给基层的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营造尽职免责、鼓励担当的积极氛围。所以,近期我们对于原来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通知作了进一步修订,明确了各类免责的情形。对于基本履行了岗位职责,仅有轻微过失的人员,可以减责或者免责。”丛林表示,我们了解到,很多银行都已经按照监管要求,细化并且完善了内部规定,免责人数和比例都有上升。

除普惠信贷外,在其他多个文件中,金融监管总局也强调了尽职免责相关内容,如在《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在《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中提到推动非银机构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等,对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相关业务,应当落实不良资产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相关监管政策,同时严防道德风险等。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52.02万亿元,同比增长8.5%;保险公司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提供各类融资支持28.8万亿元。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6.1%,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增长9%。利率稳中有降,今年1—8月,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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