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等四部门印发《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2024年09月06日 | 小微 | 浏览量:6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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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补贴范围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和二级能效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补贴标准为,消费者购买国家补贴范围内8类一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8类二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方式为,实名注册的在沪消费者登录支付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在政策实施专区领取8类家电品类券,通过支付机构APP逐券核销,在订单支付时按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如发生退货,当天撤销订单当日退券,次日以后退货隔日退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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